1月2日,記者獲悉,成都鐵路運輸第二法院近期攜手大熊貓國家公園涉川、陜、甘3省24縣(市、區)法院,聯合發布《大熊貓國家公園司法保護“十要十不”》行為指引,以法之名,倡導大家共同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與生產方式,成為生態文明的踐行者和美麗中國的建設者。
據悉,2023年10月12日,在我國首批國家公園正式設立兩周年之際,大熊貓國家公園司法協同保護聯席會在成都舉行。會上,川、陜、甘三省高院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大熊貓國家公園司法協同保護的意見》,正式開啟了三省法院協同保護大熊貓國家公園的生態司法新征程。
記者看到,“十要十不”行為指引以加強大熊貓國家公園生態環境保護為核心,圍繞“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環境要素,結合群眾衣食住行相關生產生活方式,以“十要”正向指引與“十不”反面警醒相對應,突出保護野生動物、堅持“十年禁漁”、保護森林資源、守住耕地紅線、涵養水土資源、適度采礦采砂、規范旅游開發、保護古跡遺跡等,試圖提供一個行動指南,讓大家一同關注個體行為對加強國家公園保護的影響和作用。奏響了加強司法協同,凝聚更大合力守護好這片“國家寶藏”的“最強音”。記者 晨迪
大熊貓國家公園司法保護“十要十不”:
生態環境要珍惜,綠水青山不辜負
野生動物要保護,禁食禁售不獵捕
十年禁漁要堅持,四禁捕撈不容許
林木砍伐要許可,盜伐濫伐不可取
糧食安全要守住,耕地紅線不能觸
水土資源要涵養,集約節約不過度
礦產開發要依法,節約利用不濫動
游訪活動要規范,遺跡古跡不破壞
低碳風尚要提倡,生活垃圾不亂放
公園條例要遵守,破壞生態不饒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