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吳夢琳
為助力構建川渝文旅融合大市場,優化營商環境,記者從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獲悉,日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聯合重慶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印發《川渝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領域免罰清單(第一批)》(以下簡稱《免罰清單》),明確對文化市場主體的十種初次違法但后果輕微的情形,不予處罰。
據介紹,《免罰清單》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涵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旅行社等主要市場主體。
具體“免罰”類別包括未按規定進行備案、未及時更改經營類別、未按要求建立營業日志等十項行為,如“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未懸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娛樂場所變更有關事項未按規定申請重新核發娛樂經營許可證”“設立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的經營單位未依法到文化行政部門備案”等,將在初次違法等前提下,免以處罰。比如,娛樂場所改建或者變更經營事項后,應及時申請重新核發經營許可證并向公安部門等部門備案等,否則面臨被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但有些經營者可能對具體流程或者要求不清楚,因此,對初次違法者,《免罰清單》明確在危害后果輕微的情況下,只需要在期限內改正即可,不需要停業整頓。記者還注意到,部分類別還免除了原本的罰款。
對“初次違法”的判定,主要通過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方式進行認定。據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綜合執法監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尤其對正在成長期的小微企業,因無心之失造成輕微違法的情形,給予免罰的政策,可以切實減輕企業的負擔。”
據悉,根據第一批清單的執行效果,兩地還將聯合評估,以進行動態調整,促進經營者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