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藏區旅游驅動新型城鎮化問題的提出
藏區有不同于內地的地理位置、資源狀況、社會經濟發展階段和特征,藏區的新型城鎮化也應該有其自身的發展邏輯和發展規律。2013年12月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提出:新型城鎮化要“遵循規律,因勢利導,使城鎮化成為一個順勢而為、水到渠成的發展過程”。
四川藏區地處青藏高原東南麓,包括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壩藏族自治州、涼山州木里縣,旅游資源豐富,部分旅游先行地區如九寨溝地區走出了自發的旅游驅動城鎮化的路徑。隨著旅游業成為藏區主導產業,阿壩藏族自治州提出“全時、全域、全景”的全域旅游思路;甘孜藏族自治州提出了“以旅游引領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旅游全域化、新型城鎮化、農牧業現代化三化互動,統籌城鄉”的發展戰略。2016年年初,兩州被國家旅游局批準為首批“國家全域旅游試驗區”,在試驗區內以完整的旅游目的地進行區域整體規劃布局、統籌管理、全產業鏈發展。這標志國家有關部門、藏區地方政府已經將旅游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旅游與新型城鎮化互動納入制度和政策層面。
1.旅游導向下新型城鎮化釋義和內涵
城鎮化就是指生產和生活方式由農村向城鎮型轉化的演變過程。旅游產業開發度高,關聯性強,投入產出效益明顯,在消費帶動、產業帶動、價值提升、生態效應、幸福價值等方面潛力逐漸顯現,因而成為城市發展和城鎮建設的新突破口。旅游開發已經與區域發展和城鎮化進程不斷深化結合,并有效促進了產業融合,形成旅游產業導向下的泛旅游產業聚合的區域經濟與城鎮化綜合開發模式。
旅游是四川藏區主導產業,將旅游產業發展作為推進藏區城鎮化的推動力,按照旅游要素聚集規律布局藏區城鎮化體系,以兼顧游客與原居民生產生活需求的理念完善提升藏區城鎮化管理體系,要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從重“土地”擴張向強調“人”的城鎮化轉變,不完全以土地產權屬性轉變為依據,而是以是否從第一產業用途向第三、第二產業用途為依據,以“人”的從業和就業結構變化作為判斷城鎮化的主要標準;二是空間范圍不僅僅包括城市、建制鎮,還包括新農村社區、旅游產業集群區;三是內容上強調產城(鎮、村)一體、景城一體,完善藏區社會公共服務水平,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指數。
2.四川藏區選擇旅游導向的城鎮化發展路徑的邏輯
加快城鎮化進程是四川藏區現代化發展的必由之路。四川藏區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長期滯后,GDP等經濟指標長期在全省墊底。過去的經驗,無論從經濟增長理論還是從國內外城鎮化發展的實踐考察,大多都是工業化推動城鎮化和現代化;而在四川藏區,選擇旅游作為主導產業顯然更為適宜。其一,藏區具有發展旅游的天然優勢。四川藏區作為主體功能區,環境保護任務重,礦產和水能開發程度有限,且發展鏈條短、帶動性差,帶動當地就業和收入的作用有限。四川藏區分布著豐富的自然生態和人文資源,其中不乏世界級旅游資源,擁有九寨溝、黃龍、大熊貓自然生態保護區世界遺產3個,聞名于世的香格里拉核心區亦位于此,具有發展旅游業的天然優勢。其二,發展旅游可以實現藏區“五位一體”的綜合發展目標。以旅游產業作為生態經濟主體,可以促進被動的生態保護向主動的生態建設轉變;帶動當地人就業增收、促進經濟結構升級優化;提高人的素質,促進民族之間的交流、交往與交融;產業聚集還能促使分散的農牧民集中居住,便于藏區社會管理創新。其三,作為欠發達地區,只有依托最具優勢的旅游資源,發揮比較優勢,采取非均衡發展戰略,選擇優先發展旅游產業,才能帶動產業結構優化,提高城市建設和基礎設施水平,從而實現經濟社會跨越發展。
二、藏區旅游導向新型城鎮化的動力機制分析
藏區旅游導向的新型城鎮化的動力來自于兩個方面:
一是旅游經濟內生動力,包括旅游產業聚集效應和自主城鎮化效應。如早期九寨溝地區可視為誘致型城鎮化過程。其基本原理是:旅游產品通過有效營銷吸引大量游客前往,形成巨大的消費市場并產生誘致需求,帶動餐飲、住宿、文化演藝等第三產業聚集,促進勞動力、資本、信息等生產要素向旅游目的地優勢區域轉移,產生較強的自主城鎮化現象,并形成旅游城鎮化的累積循環效應。
二是政府政策推動力,藏區地方政府將旅游作為主導產業,形成傾斜性配置要素的推動力。近年來,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壩藏族自治州都把旅游作為地方主導產業引領經濟社會發展,把旅游目的地建設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結合,在旅游區域傾斜性配置交通等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整合政府、社會資金集中投向和打造旅游目的地,吸引了外地企業投資和外來從業者,更多當地人從農牧第一產業轉向與旅游相關的第三產業,勞動生產率提高,勞動力、資本等生產要素向旅游相關產業轉移,產生政府推動型城鎮化現象。
三、藏區旅游導向新型城鎮化的“飛地”模式和“全域旅游”模式
“飛地”模式是旅游經濟自主推動城鎮化發展模式。根據區域經濟發展增長極理論,一個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首先要形成若干增長極點,進而形成部分增長極核,從而集聚、輻射、帶動藏區經濟社會加快發展。所謂“飛地型”城鎮化,即在周邊經濟社會落后地區,城鎮稀少,交通不便,工業發展落后,如同嵌入的“孤島”,被稱為“飛地性質”的城鎮,但它往往由于擁有一種特殊的極具開發利用價值的自然資源,若被當地開發利用,形成一種具有較強增長極作用的推進型產業及其相關產業,就能促進這一地區城鎮或城鎮化的發展,從而帶動區域的發展及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鎮的轉移。九寨溝縣及景區就是典型的以旅游為推動的“飛地型”城鎮化模式,2001年以前該縣城鎮化率長期維持在18%-20%,2001年圍繞打造“國際旅游名城”目標,將推進城鎮化與旅游發展結合,以九寨溝縣城和景區所在地漳扎鎮為極核,逐漸形成了周邊大錄鎮、甘海子鎮、玉瓦鎮、雙河子鎮等圍繞旅游差別化分工的城鎮體系,以成都至九寨溝旅游通道為軸線延伸的點軸式旅游城鎮空間布局。
“全域旅游”模式是政府主導的旅游城鎮化模式。藏區經過“單點極化”式發展,21世紀初開始轉向“區域聯動”發展。藏區地方政府逐步意識到旅游景區作為經濟增長極的帶動作用和輻射作用,開始有意識地規劃布局。藏區地方政府借助創建“國家全域旅游試驗區”政策,把旅游目的地體系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相結合,實現城鄉統籌、景城一體、產城融合。“全域旅游”模式是在“飛地”模式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藏區可以依托豐富的自然人文旅游資源,在核心旅游景區及周邊重點發展旅游縣城,以旅游及相關產業為支撐,引導差異化發展的旅游集鎮和鄉村形成空間布局和產業分工合理有序的城鎮體系。以核心的旅游區作為增長極核,逐步增強其聚集輻射效應,通過旅游產業關聯拉動,在擴散效應影響下,以點及面,以點串線,形成軸面發展態勢,逐步形成一定數量的旅游城鎮群、圈、帶;沿主要交通干道形成“沿路”式的旅游城鎮帶。甘孜藏族自治州的全域旅游規劃分為三個區域板塊:環貢嘎旅游區、環稻城香格里拉旅游區、康北格薩爾區,分別以康定縣、稻城縣、德格縣為中心旅游城鎮,以新都橋、香格里拉鎮、馬尼干戈鎮為重要旅游集散鎮,輻射周邊特色旅游村寨;并沿國道318、國道317布局沿路旅游二、三級景區和旅游集鎮、旅游村寨。
“飛地”模式是市場自發形成旅游增長極,增長極“極化效應”會擴大區域經濟差距;而“全域旅游”模式是政府主導的發展模式,從一開始就注重要素資源配置的系統性、均衡性,以“有形的手”推動旅游擴散效應更好地發揮,有助于區域整體協同發展。“全域旅游”模式將是四川藏區今后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要途徑。
四、藏區旅游導向新型城鎮化的路徑
1.按照旅游目的地體系布局構筑旅游城鎮化的地理空間
按照旅游目的地體系的邏輯,從地理空間上構筑“縣城—集鎮—村寨”三個層次、“景區—城鎮—通道”三個層面的城鎮體系。
景區、城鎮和通道是旅游目的地體系的三個層面。最開始是核心景區的開發,形成景區內外旅游設施聚集,原住民、外來者參與旅游業;然后帶動景區所在地區縣城、集鎮城鎮化趨勢加快,圍繞旅游業完善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第三產業加快發展,旅游相關從業人員增加;進而帶動旅游通道游客觀光休憩項目、服務設施增加,吸引旅游沿線居民、外來投資者、從業者從事旅游業。
縣城、集鎮、村寨是旅游目的地體系的三個層次。城鎮化建設要結合地區生產生活需要和旅游發展需要,景城一體、產城(鎮、村)一體,宜居、宜業、宜游。縣城是區域行政、生活、文化中心,也是旅游聚集中心,有些縣城也是本地民族文化體驗地。自然和人文資源獨特的旅游縣城可以按照國家A級景區標準規劃,合理規劃城鎮業態布局,既保留當地生產經營傳統業態需求,又充分考慮旅游從業者業態需求,風貌打造要符合當地傳統民族特色。旅游鄉鎮則可以是旅游交通節點、游客集散中心、旅游業態聚集區,按照不同區位和資源稟賦,找準定位,因地制宜發展旅游聚散型、交通樞紐型、旅游商品(農牧產品)加工型鄉鎮。旅游村寨作為傳承和保護歷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紅色文化和宗教文化的載體,要走多樣化、差異化的路子,推動藏區特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
2.推進以旅游為主導的三產融合的產業發展
以旅游業帶動藏區第一、第二產業轉型和延伸產業鏈,增加產業附加值。旅游帶來的消費需求和商機能帶動藏區高原傳統農牧業轉型升級。以“生態、少量、高質”為特征的高原農副經特產品特別適合開發為旅游商品,圍繞游客“食”的需求,可以拉動大量農副產品消費,特色村寨可以開展生態農業觀光、民族村寨文化體驗等藏鄉旅游。旅游還可以與文化、藏醫藥等藏區優勢產業融合發展,開辟專項旅游、特種旅游。
旅游業能帶動旅游配套產業和支持產業發展,擴大第三產業比例。旅游產業的聯動效應和聚集效應不但使旅游項目開發運營、旅游餐飲住宿、旅游咨詢服務、旅游地產、旅游商品銷售、旅游文化演藝、旅游交通運輸、旅游職業培訓等以旅游為核心的新興第三產業部門在核心景區周邊集聚擴張,同時巨大的游客市場還使當地的批發零售商貿、交通業、電信業、金融業等傳統第三產業快速擴張。
3.實施旅游業拉動第一產業向第三產業的人口轉移
城鎮化過程就是第一產業剩余勞動力向第三產業轉移的過程,旅游導向的城鎮化人口轉移路徑由三部分構成:一是本地原住民,從第一產業向旅游及其帶動的第三產業轉移,二是外來旅游從業者,三是游客。第一類人口轉移途徑是本地原住民轉移到旅游業。旅游業加速發展,直接從業和間接從業人員持續增長,就會推動本區域原住民從農牧業向與旅游有關的第三產業轉移,推動當地城鎮化進程;或是通過民居接待,將房屋等生活資料轉化為生產資料,從務農轉化為從事服務業,實現就地城鎮化。第二類人口轉移途徑是外來旅游從業者。旅游發展創造的市場機會,吸引大量外來經營者開展投資、商務活動,或作為服務人員直接從事崗位工作。外來從業者增加了本地城鎮常住人口數量,生產和消費活動與當地城鎮居民相似,也會推動當地城鎮化進程。第三類人口轉移途徑是大規模游客。雖然游客是短暫停留,但由于旅游流是個不間斷過程,因此把游客流量視為一個相對固定的人群,就相當于一群固定的人口聚居于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