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按照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來(返)川人員核酸“入川即檢”工作總體方案》要求,現將來(返)州人員疫情防控相關措施調整如下。
一、省外來(返)州人員
(一)省外低風險地區(qū)來(返)州人員
省外低風險地區(qū)人員在入州時查驗健康碼、通信行程卡、48 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落實“入川即檢”(便民采樣點進行采樣并掃“入川碼”)后正常通行。已在省內其他市(州)落實“入川即檢”措施的,經排查核實后正常通行。
(二)A、B類地區(qū)來(返)州人員
A、B類地區(qū)來(返)州人員在落實“入川即檢”相關要求后,就近就地立即按照四川省 A、B類地區(qū)人員分類管控要求, 對應措施如下:
1.對7天內有A類地區(qū)旅居史的來(返)川人員,實施集中隔離直至抵川后滿7天,第1、3、7天進行咽拭子核酸檢測,最后1次雙采雙檢陰性后解除隔離。
2.對7天內有B類地區(qū)旅居史的來(返)川人員,按以下方式實施分類管理:
(1)對有本土疫情發(fā)生的縣(市、區(qū)、旗)旅居史的來(返)川 人員,實施居家隔離直至抵川后滿7天,第 1、3、7天進行咽拭子核酸檢測,最后1次雙采雙檢陰性后解除隔離,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實施集中隔離。
(2)對有其他縣(市、區(qū)、旗)旅居史的來(返)川人員,入川后實施3天2次(間隔24小時)咽拭子核酸檢測,檢測結果未出之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3.對在省內其他市(州)已落實A、B類管控措施的人員,入州經排查核實并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后正常通行。
二、省內來(返)州人員
(一)14天內無本土新冠肺炎陽性感染者所在縣(市、區(qū)) 的來(返)州人員,經查驗健康碼綠碼、通信行程卡后正常通行。
(二)14天內在閉環(huán)管控人員中發(fā)現新冠肺炎陽性感染者所在縣(市、區(qū))的來(返)州人員,須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沒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需就地24小時內開展1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未出之前,不外出、不聚集。
(三)14天內在社會人員中發(fā)現新冠肺炎陽性感染者所在縣(市、區(qū))的來(返)州人員,須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到達州內目的地后24小時內再做1次核酸檢測。
(四)14天內發(fā)生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縣(市、區(qū))的來(返)州人員,須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到達州內目的地后進行3天2次(間隔24小時)核酸檢測。
三、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要立即按照通知要求調整來(返)州人員疫情防控措施,盡快將調整后的相關要求傳達至各防疫卡點。
(二)各防疫卡點要合理安排人員值班值守,嚴格落實查碼驗碼,做到逢車必檢,逢人必查,不漏一車一人。
(三)各縣(市)要加大對防疫卡點工作人員的物資保障,落實好關心關愛工作,發(fā)揮好入省入州第一道關口作用。
阿壩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 4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