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落實青少年門票價格優惠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2]283號),四川省發展改革委《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落實青少年門票價格優惠政策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227號)和阿壩州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落實景區門票價格優惠政策的通知》(阿州發改[2012]260號)等規定,達古冰川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就景區門票優惠政策作如下調整,現予以公告。
一、實行門票半價優惠的范圍和群體
(一)青少年(兒童、學生、未成年人):6周歲(不含6周歲)—18周歲(含18周歲)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學生、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學生證等有效證件的香港、澳門、臺灣等入境游青少年。
(二)老年人:60(含60周歲)至70周歲(不含70周歲)的老年人。
(三)宗教界人士:持省外省級宗教團體統一印發的皈依證等有效證件的同一宗教信教群眾。
(四)殘疾人:持有效證件的殘疾人士。
以上群體游覽達古冰山景區時,出示有效證件可享受景區門票價格半價優惠。半價門票為旺季100元/人,淡季40元/人,需另購全價觀光車票和索道票。
二、實行門票免票優惠的范圍和群體
(一)未成年人:6周歲(含6周歲)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兒童享受門票、觀光車票和索道票免票。
(二)老年人:70周歲(含70周歲)以上老年人享受門票免票,需另購全價觀光車票和索道票。
(三)現役軍人、殘疾軍人和離休干部享受門票免票,需另購全價觀光車票和索道票。
以上群體游覽時須持戶口薄、身份證、軍官證、殘疾軍人證、離休證等有效證件,方能享受免票優惠。
本公告自2012年4月22日起執行,以往優惠政策與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為準。
本公告解釋權歸達古冰川風景名勝區管理局所有。
達古冰川風景名勝區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